王清军,男,1971年生,汉族,湖北郧县人,武汉大学法学博士,美国佛蒙特法学院访问学者,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,博士生导师,华中师范大学应用法学和法治社会研究院院长。国务院《生态保护补偿条例》起草专家组成员,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,湖北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。
Social Affiliations
Education Background
Work Experience
1.教育部项目、国家社科项目通讯鉴定专家;
2.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;
3.武汉市湖北省法学会理事;
4.湖北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;
2007年至2011年,武汉大学,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,博士
2000年至2003年,武汉大学,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,硕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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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境法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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